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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24 18:00: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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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2]45号


《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02年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2.2002年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下管一级。市政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具体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政务公开的考核要纳入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整体工作考核之中,记入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的考核档案。 第六条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是评价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政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评比情况。 (二)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主要考核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范围的公开情况。 (三)政府或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包括执法水平、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程度和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投标、公开采购等事项的公开情况。 (四)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公开情况。 (五)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 (六)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和办事时限的公开情况。 (七)履行承诺及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 (八)便民措施的公开情况。 (九)工作纪律、廉政勤政制度和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 (十)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主要考核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情况。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权力分解、相互制约、人员定期轮岗情况。 (十一)责任追究情况。主要考核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二)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第三章 考核标准和等次 第八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第九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县(市)区、乡(镇)政府及部门的考核量化标准由其上一级政府制定。 第十条 政务公开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优秀: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 良好:比较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合格:能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抓住政务公开的重点,群众比较满意。 不合格: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没有抓住重点,不符合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甚至流于形式,搞假公开,群众不满意。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人事局牵头运作,政务公开办公室、监察局、农委参加的工作体制。 第十三条 具体考核工作由专门考核组负责,考核人员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考核组起草年度考核方案,经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发文部署。 (二)被考核政府及部门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考核组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政府及部门进行考核。 (四)考核组综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确定考核等次,经政府审定后下发通报。 第五章 表彰奖励与惩戒 第十五条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政府及部门予以表彰。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政府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认真整改的政府及部门,视情节取消本年度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受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白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 2002年县(市)区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为了科学准确地对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白山政发〔20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标准。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实行百分制,共10个方面36 项,逐项设定评分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建设情况(15分) (一)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4分); (二)是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4分); (三)是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能否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能否各负其责,有效地开展工作(7分)。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15分) (一)是否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3分); (二)是否落实了重点部门的“十公开”制度,实行情况如何(8分); (三)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能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2分); (四)是否建立并实施了政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制追究制度(2分)。 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13分) (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是否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4分);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及保留的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2分); (三)政府决定的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和执行情况(3分); (四)项目审批、资质审查、证照办理的公开和执行情况(2分); (五)税费政策以及重点事项的检查、执收、执罚情况(2分)。 四、服务“窗口”建设情况(17分) (一)是否建立了公开办事大厅,或实行了“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做到了真公开(8分); (二)是否实行并落实了“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3分); (三)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是否以一定形式(如导示图、流程图、办事指南)向群众公开(3分); (四)是否设立了桌签,工作人员佩戴胸卡(1分); (五)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或基层联系点,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形式,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分)。 五、政务公开信息化的建设情况(6分) (一)是否开通并规范运行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建立了县(市)区长公开接待日制度(3分); (二)是否建立了政府的网站(网页),有政务公开的内容专页(专栏),并利用办公业务网、公众信息网等载体将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向群众和社会公开(3分)。 六、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情况(8分) (一)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公开,运用是否准确(2分); (二)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办理有关事务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规定时限的公开和执行情况(2 分); (三)行政收费及罚没政策的公开和执行情况,能否按规定进行收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3分); (四)各部门自定的办事时限的公开情况(1分)。 七、服务承诺情况(5分) (一)是否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进行了服务承诺(2分); (二)践诺情况(2分); (三)是否公布了受理投诉的部门和举报电话,重要案件办理能否及时向社会公开(1分)。 八、群众满意情况(8分) (一)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热情、耐心,能否做到 “马上就办”或一次办成(3分); (二)群众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的满意情况(3分); (三)群众的咨询能否得到及时答复(2分)。 九、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7分) (一)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情况(2分); (二)是否建立了政府会议旁听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议题,能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或旁听(2分); (三)是否建立了人民群众义务监督员制度,发挥作用如何(2分); (四)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如何(1 分)。 十、责任追究情况(6分) (一)对群众投诉能否做到及时、公正处理,处理结果公开情况(2分); (二)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2分); (三)领导连带责任的追究情况(2分)。 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根据考核检查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 上者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此标准制定乡镇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的评分标准。 附件2 2002年市政府各部门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 为了科学准确地考核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白山政发〔20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标准。 政务公开考核的量化标准实行百分制,共分10个方面32 项,逐项设定评分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建设情况(14分) (一)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3分); (二)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4分); (三)能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3 分); (四)是否明确了专门处室负责,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4分)。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13分) (一)是否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分); (二)是否落实了“十公开”制度,实行情况如何(8 分); (三)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2 分)。 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11分) (一)重要事项是否通过公告、新闻媒体、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3分);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及保留的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4分); (三)项目审批、资质审查、证照办理的公开和执行情况(4分)。 四、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20分) (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及时进入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实行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 服务,做到了真公开(9分); (二)是否实行和落实了“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4分); (三)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是否以一定形式(如导示图、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向群众公开(4 分); (四)是否设立了桌签,工作人员佩戴胸卡(1分); (五)在工作中是否能够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2分)。 五、政务公开信息化的建设情况(5分) (一)是否建立了行政首长公开办公接待日制度,能否认真做好接待工作(3分); (二)是否建立了部门的网站(网页),有政务公开的内容专页(专栏)(2分)。 六、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情况(7分) (一)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公开,运用是否准确(2分); (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有关事务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规定时限的公开和执行情况(2 分); (三)行政收费及罚没的公开和执行情况,能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2 分); (四)部门自定的办事时限的公开情况(1分)。 七、服务承诺践诺情况(9分) (一)是否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进行了承诺(2分); (二)践诺情况(4分); (三)是否公布了受理投诉的举报电话,能否责成专人办理(3分)。 八、群众满意情况(9分) (一)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热情、耐心,是否做到了“马上就办”或“一次办成”,不拖不卡(4分); (二)群众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满意情况(3 分); (三)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分)。 九、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6分) (一)发挥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情况(3分); (二)是否建立了人民群众义务监督员制度,发挥作用如何(3分)。 十、责任追究情况(6分) (一)对群众投诉能否做到及时、公正,处理结果公开(2分); (二)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2分); (三)领导连带责任的追究情况(2分)。 政务公开工作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根据考核检查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此标准制定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的评分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亏损出现了不能按期支付职工工资和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情况,使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受到了影响。保障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应予足够的重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技术改造、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扭亏增盈,逐步解决企业的亏损问题。对一时难以破产、撤销
和解散的亏损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给予适当帮助。
三、应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发放。所需费用,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企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少数未参加社会统筹的,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办法解决。
四、发放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批准后,可以开立工资预留户。对销货回笼款,银行可根据企业的委托将资金转入该户,以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发放。
五、企业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对生产自救项目缺乏起动资金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从待业保险基金中暂借部分生产扶持金,待生产恢复后归还;也可在银行同意贷给生产起动资金的情况下,经劳动部门批准,用部分待业保险基金予以贴息。
六、对破产、撤销、解散企业的职工和停产整顿被精简的职工,按规定发给待业救济金。对基本生活确实无保障的停产整顿企业职工,凡参加了待业保险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从待业保险基金中适当发给救济金,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没有参加待业保险的,所需基本生活费用从企业清
理维护费中列支。
七、对破产、撤销和解散企业离退休金的发放,要予以保证。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用养老保险基金按时、按标准支付;对少数没有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用企业清理维护费支付。
八、各地区、各部门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时,必须同时考虑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与安置工作。对破产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被兼并或合并(含合资、合作)企业,由兼并或合并(? 献省⒑献?的企业负责人员安置;停产整顿企业,应在制定停产整顿方案时对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作出安排。
九、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通知做出规定。



1993年11月5日

国家商检局关于对日出口家禽肉检验出证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对日出口家禽肉检验出证的通知

      (国检验〔1992〕63号 一九九二年三月七日)

 

各直属商检局:

  据我驻日使馆商务处函告,日本厚生省对禽类检验证书的内容作了修改,并于今年4月1日起用新的检验证书通关。现将新证书内容发给你们,供对日本出口鸡肉检验出证时使用。并请特别注意,带内脏的家禽不允许出口。

  另附:日本厚生省要求检疫的禽病。

 

            日本厚生省要求检疫的禽病

 

  鸡瘟、狂犬病、鸡痘、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新城疫、鸡白血病、包函体肝炎、马立克氏病、鹦鹉热、禽霍乱、鸡结核、大肠杆菌病、传染性鼻卡它(鼻炎)、丹毒、鸡白痢、鸡付伤寒、葡萄球菌病、李斯特氏杆菌病、毒血症、脓毒症、败血症、禽曲霉菌病、原虫病(弓形体病除外)、弓形体病、寄生虫病、变性、尿酸盐沉着、水肿、腹水症、出血、炎症、萎缩、肿瘤(马立克氏病和白血病除外)、内脏异常(形状、大小、质地、颜色和气味不正常)、体温不正常、黄疸、外伤、中毒、瘠瘦、发育不良、生物制剂过敏、污染、放血不良、过烫。

  Fowl plague, Rabies, Fowl pox, Infectious bronchitis, Infectiouslaryngotracheitis, Newcastle disease, Avian leukosis, Inclusion body he-patitis, Marek's disease, Psittacosis, Fowl cholera, Avian tuberculosis,Golibacillosis, Infectious coryza, Erysipelas, Pullorum disease andAvian paratyphoid, Staphylococcosis, Listeriosis, Toxemia, Pyemia, Sep-ticemia, Fungal infection, Prozoan, diseases other than Toxoplasmosis, Toxoplasmosis, Parasitic diseases, Degeneration, Urate deposite, EdemaAscites, Hemorrhage, Imflammation, Atrophy, Tumors other than by Marek'sdisease and Avian leukosis, Abnormal shape, size, consistencg, color orodor of viscera, Abnormal body temperature, Icterus, Trauma, Intoxica-

tions, Emaciation, Delay of growth, Birds showing remarkable response

against biologics abminstration, Contamination Incomplete bleeding, Over-scald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EIJING IMPORT &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N     正本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IGINAL

                                 001102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2号                  No.

Address:12.Jiangomenwal                    

    Street,                         

电报:北京2914

Gadle:2914 BEIJING        兽医卫生证书

电话:         Veterinary/Sanitation Certificate     日期

Tel:500.3380                           Date

 

  发货人名称地址:

  Name and address of consignor__________________

  受货人名称地址:

  Name and address of consignee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种类             数量/重量:

  Commodity species of poultry      Ouantity/weight_____

  加工厂名称地址:

  Name and address of establishment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号:             标记与号码:

  Code No.of Regisition_______Mark & No.__________

  检验/加工/屠宰日期:

  Date of inspection/Slaughter/process_______________

  官方兽医证明如下:

  I. the undersigned offical Veterinarian, certify that:

    1. This lot of products was derived from poultry which originated

     from non-epizootc area, and were found healthy and free from

     diseades designated by Laws concerned in Japan through ante-

     mortem and post mortem inspection.

    2. The poultry was slaughtered and processed in the establishment

     registered by SACI.

    3. The products had been processed, packed, stored and transpor-

     ted under a sanitary condition, meeting the Rules of Inspec-

     tion for Export Chicken, and fit for homan consumption.

 

                       主任兽医:

                     Chief Veterinar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