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两种危险货物海运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两种危险货物海运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国检务〔1997〕170号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直属商检局:
现将交通部《关于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两种危险货物海运要求的通知》(交安监发〔1997〕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的执行,并从1997年5月1日起按要求办理出口危险货物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附件:关于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两种危险货物海运要求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
两种危险货物海运要求的通知
(交安监发〔1997〕185号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
各省、直辖市交通厅(局)、各港务(航)监督、中远(集团)公司及各远洋公司,大连、上海、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各港务局,各外轮代理公司:
近年来,因我国出口的黄原酸盐类和二氧化硫脲(亚磺酸甲脒)经常发生事故,一些托运人和有关国家主管机关要求按危险货物运输,以保证货物出口和运输安全。最近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第十修订版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29套修正案已纳入这两种货物。为保证船舶运输安全,促进贸易出口,现决定从1997年5月1日起在国际航线海运上述货物时按危险货物运输,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1.黄原酸盐类运输要求
2.二氧化硫脲(亚磺酸甲脒)运输要求
附件1 黄原酸盐类运输要求
黄原酸盐类 联合国编号 分类
XANTHATES 3342 4.2
特性
黄色吸湿性粉末,有难闻气味。
与水接触放出易燃蒸气,如二硫化碳。
细微粉尘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封闭时,由于蒸
气的爆炸极限低,可引起爆炸。
加热产生易燃蒸气。
包装类:Ⅱ和Ⅲ 包装
气密封口
〔*见本类引言表2〕
中型散装容器装运*见总论第26节。
标志 积载
4.2 D类。
避开居住处所。
包装、积载、隔离
*还见总论和本类引言。
*:指见《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附件2 二氧化硫脲(亚磺酸甲脒)运输要求
二氧化硫脲 联合国编号 分类 分子式
亚磺酸甲脒 3341 4.2 CH4N2O2S
THIOUREA DIOXIDE 特性
FORMAMIDINE 白色至淡黄色晶体粉末,无味。
SULPHINIC ACID 强还原剂。
温度100℃以上时强烈分解并释放
大量的氧化硫、氨气、一氧化碳、二
氧化碳、氧化氮和氢氧化硫气体。长
期暴露在空气中,温度50℃以上并
潮湿时,可引起明显分解。
包装类:Ⅱ和Ⅲ 包装 每一容器 每一包件
气密封口的:内装净重 总 重
KG
纤维板桶(1G) - 25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0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宜昌”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其“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不断完善,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内容保障工作),是指对网上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网上公布的服务事项及时办理和回复,对网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答复。
第三条 内容保障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授权统一负责“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其它市直相关部门是内容保障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内容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秘书科长)为内容保障管理员。
第四条 管理员应优先做好“中国宜昌”门户网站主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一)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1号)要求,及时更新、报送门户网站栏目相关信息内容;
(二)管理本县(市区)、本单位领导信箱,每天定时查看领导信箱,及时汇报、处理、回复公众来信;
(三)做好门户网站主站提供的电子邮箱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地为内容保障部门责任人当好参谋助手。
(一)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要求,制定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方案,提请责任人决策;
(二)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部门应上网的信息,并做好初审工作;
(三)根据完善网上办事的要求,及时提出优化内部工作程序的建议;
(四)协助责任人推动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五)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本部门应用系统的开发,推进网上办事;
(六)做好本部门电子政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
第六条 管理员是“中国宜昌”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目前已建网站的部门,管理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子网站数据的更新、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做好子网站的数据备份,以备网络故障信息恢复之用;
(三)负责子网站与主站的链接,保证子网站7x24小时正常运行。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12小时内修复(包括硬件损坏);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各部门子网站域名的要求规范子网站域名;
(五)建立健全部门子网站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目前没有建立网站的部门,管理员负责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采用主站托管的方式建设部门子网站。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行政效能监察主管部门对管理员落实本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中国宜昌”门户网站采用技术手段及时统计发布各部门信息更新情况。